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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申请(ICP)
信息类型:业务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:2005年5月27日17:32

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应当按照信息产业部要求进行网上报备 :


1 、登录信息产业部 ICP/IP 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 :www.miibeian.gov.cn

2 、按照 www.miibeian.gov.cn 的备案流程进行网上报备。

3 、从事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,依照法律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,在履行备案手续时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意见。



咨询电话: 0451-53005815

 

信息出处:黑龙江省互联网协会
信息作者:黑龙江省互联网协会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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